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包含臺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四小段448地號等27筆土地,土地總面積為2,627.00㎡。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南京東路五段251巷、南京東路五段291巷6弄及南京東路五段291巷所圍街廓之西南側,詳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
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91年10月28日府都四字第09108181500號函公告「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與二九一巷口西北側更新地區」範圍內。
本案更新單元範圍之土地為臺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四小段448、453、454、459、460、465、466、471、472、473、473-1、476、476-1、477、478、479、479-1、482、482-1、483、484、485、485-1、488、488-1、489、490 地號等27 筆土地,土地總面積為2,627 ㎡,土地使用分區屬於第三種商業區(原屬第二種商業區)及第三種商業區(原屬第三種住宅區)。
更新單元地籍套繪圖
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核准函2
核准函3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
(一)申請獎勵容積
本案擬申請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面積總計為3,639.58㎡,約占基準容積的24.88%。
(二)申請獎勵容積之項目
擬申請容積獎勵之項目有:
△F3 更新時程獎勵;
△F4-2 協助開闢毗鄰基地都市計畫公共設施所需成本經費;
△F5 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
參、初步建築規劃設計
一、建築物設計概要說明
本案更新後規劃暫擬興建地上23層、地下5層,採SRC結構設計。共計139個分配單元。
(一)量體、造型、色彩
本案基地屬東西長向矩形基地,規劃為一幢兩棟各23樓的建築量體。3 樓以上退縮建築為二棟以住宅為主,淺米色的結構柱與裝飾柱搭配灰色的深凹窗開口,塑造出垂直挺拔的比例美感。並選用灰褐色金屬包板及淺灰玻璃為主體,穿插搭配淺米色石材垂直線條,部分牆面為同色面磚及低彩度金屬格柵,整體呈現出低調沉穩的現代尊貴質感。
(二)都市防災與無障礙環境
本案南側配合地面層商業空間留設有3.64m騎樓,北側及西側配合都市更新重建分別退縮4m及4.4m無遮簷人行道,基地人行道與道路地面順平,除提供無障礙人行空間外,退縮部份亦可供緊急救災通道使用。
(三)環境融合與意向再造
為配合本案基地西側相鄰的捷運聯合開發大樓,本案採用相同的現代建築語彙,以屋頂流線造型飾板,延續建築整體之流線關係。此外,維持沿線商業型態並強化與環境融合的居住生活空間,其完工後之現代時尚都會風貌亦可再造本地段新氣象。
建築量體關係及環境模擬透視圖
一樓配置平面圖
標準層配置平面圖
地下一層配置平面圖
二、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一)停車場出入口降低周邊道路影響
本計畫停車場出入口設置位置,主要考量對於鄰近道路影響相對較小之處:
1.避免直接干擾40m南京東路五段主要幹道人、車通行動線。
2.避免直接影響學童通學安全。
3.降低北側對向沿街式店鋪居民壓迫感。
(二)人車通行安全
停車場坡道入口自西側6m路緣退縮11.6m之緩衝距離:
1.可增加車輛進出緩衝空間及視距,提供車輛進出之等候與會車空間。
2.透過停車場出入口相關設施(圓凸鏡及警示燈)及尖峰時段加派交通指揮人員引導內、外部車輛通行,維持停車場出入口外部道路之人、車通行順暢及安全。
人車動線規劃示意圖
三、景觀植栽初步構想
(一)景觀植栽初步規劃構想
本案南面臨40m南京東路五段,原既有人行道樹種植楓香,於捷運完工後依計畫還原種植;基地西側沿車道側留設帶狀綠蔭複層植栽;另基地北側臨地界之帶狀腹地則全面規劃植栽綠化,配置耐陰本土原生喬木如松樹、烏心石、青楓、樟樹等及耐陰灌木、地被類,形成多層次綠茵。
景觀平面配置圖
(二)鋪面計畫
本案三面臨路沿街鋪面空間儘量配合延續周邊原有的騎樓空間性質,形式上以相同的天然石材材質搭配調和的大地色彩,並配合整體建築外觀柔和穩重調性,地坪石材採幾何模矩化的尺寸組合去舖設。另於十字路口轉角處無障礙斜坡以相同石材鋪面處理順斜,車道出入口鋪面也以相同形式材質,顏色不同作為區隔。
鋪面平面配置圖
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為配合消防救災道路之順暢,本案所設計之人行步道臨接道路部分維持高程順平,平時提供人行使用,於緊急救災時提供救援車輛進出順暢之動線。
消防救災說明圖(一)
消防救災說明圖(二)
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由土地所有權人委託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以更新後房地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予實施者。
二、有關費用之分攤
本更新單元擬委託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施者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而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所需費用預計全數由實施者先行負擔,未來將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計算其負擔比例,以更新後之土地或建築物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予實施者。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在拆遷補償費用部分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 條第2 項規定,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價值,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查定之,代為拆除或遷移費用在應領補償金額內扣回。
目前暫以建築物殘餘價值作為計算標準,預估本更新單元合法建築物殘餘價值為16,307,301 元,合法建物實際殘餘價值,應待事業計畫階段委託估價師實際查估後為準。
二、在拆遷安置費用部分
未來依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協調結果敘明,並依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結果為準。
陸、財務計畫
一、成本說明
本計畫未來其他各項成本將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作業相關規範彙編」之規定辦理,必須以實際發包價格或合約書議定價格者遵從其規定辦理。本階段所提供各項成本、費用及收益等金額僅係概估值,實際依事業計畫為準。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預估為2,879,348,799元,實際費用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准為準。
柒、實施進度
預計自民國101年5月至民國107年10月完成,即58 個月(約4年10個月)完成。本預計時間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捌、公聽會會議記錄
一、事業概要案-公聽會記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 民國101年5 月21 日(星期一) 上午10 時
開會地點: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374號(新聚區民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