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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包含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516地號等4筆土地,土地總面積約為3,093㎡。位於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本基地東北方)、敦南街76巷(本基地西北方)及本基地東南方之未開闢計畫道路,所圍成之街廓。並緊鄰臥龍變電所及六張變電所,詳基地位置示意圖。基地內大部分為一、二層磚造或加強磚造房屋,部分以鐵皮或磚造加蓋至三層,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區內道路巷弄彎曲狹小,建築物窳陋且均非防火構造及鄰棟間隔不足有防火消防之疑慮。而居住環境之惡劣,不但妨害公共安全更有妨害公共衛生及社會治安之虞。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實有更新開發之需求。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案更新單元範圍之土地為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516、543、546、546-1地號等4筆土地,土地總面積約為3,093 ㎡。註1:本案配合都市更新計畫書製作範本修正,未來送審時調整案名代表地號,由原546地號調整為516地號。
註2:本案因進行地籍整併,由原56筆地號土地整併為4筆地號土地,更新單元範圍維持不變。
基地位置示意圖 | 合併前-更新單元地籍範圍示意圖 | 合併後-更新單元地籍範圍示意圖 |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一)實 施 者:
本案將預定由「勤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事務。(二)建築規劃:
陳傳宗建築師事務所。(三)都更規劃:
台北再開發規劃股份有限公司。四、案件申辦進度:
(一)事業概要
已於民國98年2月3日經臺北市政府(府都新字第09731347100號函)核准事業概要在案。核准之「事業概要報告書」封面 | 本案核准函1 | 本案核准函2 | 本案核准函3 |
(二)事業計畫
正在研擬中。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本案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二、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
(一)申請獎勵容積
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總計4,129.05㎡(59.36%)。註:上述數據為民國98年2月3日臺北市政府核准之事業概要內容,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二)申請獎勵容積之項目
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之項目有:(1)△F3更新時程獎勵;(2)△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3)△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4)△F6處理占有他人土地舊違章建築戶獎勵。參、建築規劃設計
以下圖說為民國98年2月3日臺北市政府核准之事業概要內容,實際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一、建築物配置、量體、造型、色彩
本案擬計畫興建一棟地上20層、地下3層之鋼骨鋼筋混凝土造之集合住宅。
一樓平面圖 | 二至十一樓標準層平面圖 |
十二至二十樓標準層平面圖 | 透視圖 |
二、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人車動線規劃示意圖 |
三、景觀植栽設計構想
景觀配置示意圖 |
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消防救災及動線規劃示意圖 |
一、實施方式
未來擬採「重建」方式處理,並由實施者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二、有關費用之分攤
未來實施者所投入之共同負擔費用,將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計算其負擔比例,以現金給付或以其所持有之土地或建築物折價抵付與實施者。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
本更新單元內無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處理課題。二、佔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之補償
本案未來事業計畫階段,若協助舊違章建築戶處理,擬以現金補償方式,然本案之舊違章建築戶處理方案,後續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載之協議結果為準。
陸、財務計畫
一、成本說明
相關成本項目編列方式和標準依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標準」提列。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估計更新總成本為1,766,575,451元,未來實際費用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柒、權利變換估價資訊
進行中。捌、選配資訊
將待具體事業計畫擬定與權利變換估價作業完成後再進行。玖、實施進度
本案目前作業進度為研擬事業計畫及與地主協商階段。本案預計自民國97年12月至民國101年9月完成,即46個月(3年10個月)完成。(本預計時間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拾、公聽會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民國97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三時開會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安居街98巷22號五樓會議室(黎明社教中心)
發表人 | 公聽會發表意見 | 意見回應及處理情形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蔡鴻榮 先生 | 1、很高興本土地能實施都市更新。都更即由申請人提出構想,都更概要核准後,由實施者與各位所有權人協調,申請事業計畫報核。 2、都市更新過程會舉辦多場公聽會,請各位所有權人充分表達意見。希望本都更案能順利完成。 | 1、將敦請實施者密切注意。 2、敬悉。 |
居民代表臥龍里 張枝鉦 里長 | 里辦公室會站在協助與溝通的角色。希望主管機關能盡力配合,加速通過。 | |
金家禾 教授 | 1、都更對於都市景觀、土地利用都是很好的事情,希望實施者能好好規劃並與地主溝通。本案所有權單純,希望實施者能努力完成。在此經濟不好的情況,對地主而言,事實上將有更好的施工品質來完成本案件。 2、有關違佔戶部分,請實施者與地主溝通,有共識去進行違佔戶的安置問題。 | 1、敬悉。 2、敬悉。另違佔戶已協調過,現住戶均希望以現金補償方式處理。 |
詹勳敏 估價師 | 1、注意違佔戶權益要好好協調。另補償方式需與地主間溝通,請實施者考慮周全。 2、後續政府機關將扮演監督角色,地主可以放心。 | 1、協調中。請實施者正積極處理中,將於事業計畫中作詳細之說明。 2、敬悉。 |
國防部軍備局 李雅玲 女士 | 國防部軍備局之土地將移交給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後續事宜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處理。 | 敬悉。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湯世明課長 | 依案例董事會原則會同意參與都市更新,後續因公司流程需儘早提出相關資料以利呈報。 | 將於會後提供相關資料。 |
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 張俊仙 先生 | 請注意本水利會道路徵收的問題,其他本會無任何意見。 | 道路補償費用依市政府審議結果為準。 |
劉玉樹 先生 | 樂觀其成,希望相關單位協助輔導,加速通過。 | |
羅金花 女士 | 樂觀其成。 |
拾壹、法令諮詢
相關法令查詢,請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taipei.gov.tw/
拾貳、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勤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開發部:吳樂晨 先生
電 話:02-2706-6899 #225
二、規劃單位
台北再開發規劃股份有限公司陳鵬元 先生
電 話:02-2735-3267 #19